重慶晨報訊 記者 任明勇 重慶百萬低保對象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將與物價上漲掛鉤!昨日,市人民政府下發的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的實施意見指出,全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月度同比漲幅連續3個月超過3.5%(含)時啟動聯動機制,向在冊保障對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低保對象們,最關註的就是低保標準。市政府按照我市居民生活必需的費用確定、公佈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每年調整機制,市政府按照我市上年度城鄉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增長幅度同步調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同時,還落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全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月度同比漲幅連續3個月超過3.5%(含)時啟動聯動機制,向在冊保障對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當然,連續3個月回落至3.5%(不含)以下時中止聯動機制,停止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值得一提的是,市政府還設立全市疾病應急救助基金,對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急重危傷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確或無力支付相應費用的患者,給予應急救助。
  基金支付原則上為從急救之日起7日內急救所發生的費用,支付額度一般不超過1.5萬元。救助對象確認、救助金支付辦法由市衛生計生委、市財政局牽頭制定。  (原標題:CPI漲幅連續3個月超3.5% 低保對象即可獲臨時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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